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公司扣除海外生活补贴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司扣除海外生活补贴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境外子公司对境内母公司提供服务如何收取费用?
根据《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8]86号)文件规定: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,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,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、收费标准及金额等,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的,子公司应按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,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。
境内子公司向境外母公司借款,合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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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金融的企业之间借贷是允许的,但是一般要收取资金占用费。
现行税法规定:
1、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,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、同期***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,以内可以扣除。
2、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%的,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
3、纳税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直接扣除,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(但可以扣除的借款费用要符合上述税法规定的限额)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扣除海外生活补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公司扣除海外生活补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